自2014年起,在東莞注冊公司,絕大部分行業實行注冊資本認繳制,允許自主約定注冊資本金額,自主約定首次出資的金額和認繳的期限,這一政策對想要創業的人而言,無疑是大大的福音,下面來詳細介紹一下認繳制。
一、公司注冊資本認繳是什么意思
1、允許自主約定注冊資本總額,取消有限責任公司最低注冊資本3萬元、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最低注冊資本10萬元、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冊資本500萬元的限制,理論上公司全體股東(發起人)可以申辦“一元錢公司”。
2、允許自主約定首次出資比例,取消首期出資額至少需達到認繳注冊資本總額20%的規定,理論上公司設立時全體股東(發起人)均可以“零首付”。
3、允許自主約定出資方式和貨幣出資比例,不再限制公司全體股東(發起人)的貨幣出資金額占注冊資本的比例。
4、允許自主約定出資期限,不再規定公司全體股東(發起人)繳納出資的期限。
5、實行注冊資本認繳登記制度。公司實收資本不再作為工商登記事項,公司登記時無需提交驗資報告。
6、實行年度報告制度。不再執行企業年度檢驗制度,實行企業年度報告公示制度。
二、認繳制可以隨意填寫注冊資本嗎
認繳制的實施,并不是代表能夠隨意填寫注冊資本,雖然可以自主約定注冊資本,但若金額不再能力范圍內,對于創業者而言有一定的危害,例如注冊資本為500萬,一旦公司破產,公司股東需要償還最高500萬元的債務,如果注冊資本為50萬,最高只需要償還50萬元的債務。在填寫注冊資本的時候,應當考慮到實際經濟承受能力,合理填寫,注冊資本后續是可以辦理增資的。